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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9-09-0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物理院全体学生:

为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此次评审对象为我院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奖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选方式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1761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1762号)文件精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评审,等额报送。

四、材料要求

学生请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申报。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交的材料为《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从系统导出)、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上交的材料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从系统导出)、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各位同学应认真填写,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其中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必须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916日前)按要求在系统上填报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于916日下午5点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主要事项

99

学院、各年级下发通知

99--16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系统上提出申请

916日下午5点前

将符合要求的材料上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917--23

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召开会议评定学院推荐名单

923-27

学院推荐名单公示,听取意见

927

材料汇总,上交学校审查

六、附加说明

(一)本通知下发后,各年级、各班级务必按照各奖项章程及实施办法等文件,结合各自情况组织实施。

(二)同一个人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奖励项目。


物理与电子学院

2019年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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