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物理教学中心

转发学院“关于2015年上学期期末考试监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8    作者:实验中心    来源:学院通知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位老师:

本期期末考试监考已经安排好,希望大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监考注意事项:

1、主监考老师不能随意更换、请他人代替。

2、监考老师应提前十分钟到教室,务必清理考场(书包、书籍集中放第一排座位或讲台上),督促学生按学号就座,并强调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

3、 2015-06-25(17周 星期四) 10:00-11:40《大学物理》主监考老师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新校区A座一楼大厅领取试卷。 考试完毕后,请将试卷送至B座117教室装订!

4、其他时段的考试都由任课老师负责领送试卷, 监考老师提前十分钟到考场。

5、具体监考任务请查看附件

物理与电子学院教务办

20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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