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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超微结构与超快过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4-08-14    作者:肖思    来源:陶少华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我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只能用于与本实验室研究领域相关的研究。每年资助课题12个(含校外3个),课题的支持额度为1-2万元,研究期限为1-2年。

2申请对象:

(1)国内外科研机构或者高等院校承担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教师、博士后均可申请开放基金。优先资助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需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每位申请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当年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已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不得再次申请开放基金。

3课题基金开支的范围:

  1. 大型仪器设备的测试、计算费: 60%

  2. 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 15 %

  3. 材料费、加工费、零星器材购置费:15%;

  4. 会议费、差旅费:10%

4课题基金申报程序:

1.申请人必须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提出研究课题,撰写《中南大学超微结构与超快过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对于校外单位的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应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本实验室报送《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

5课题基金管理的暂行办法:

1. 课题经费的使用权由申请课题的负责人掌握。 由于该经费限于在中南大学校内进行财务结算,校外单位可委托本实验室专人进行使用管理。

2. 对课题执行过程中需要使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需尽快填写“开放课题使用仪器计划表”,实验室将根据具体情况 协商后提前给予安排。

3. 有关课题基金中“材料费、加工费、零星器材购置费”等开支,可以自行安排使用。但课题研究结束后,所剩余的经费、原材料、零星材料等一律留在本实验室内,不得带走或他用。

4. 本年度内审批的课题基金,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5. 凡经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其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由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需发表1篇以上SCI收录的论文,且必须署名 “中南大学超微结构与超快过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中、英文均可)。以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成果为基础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项目,须注明得到“中南大学超微结构与超快过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支持。

6. 每年年底,批准的开放课题负责人必须及时将课题进展情况向本室书面汇报。开放实验室将根据课题进展情况给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者,继续按原计划资助;不合格者,停止资助。对于不提交中期报告的课题,将中断或取消原批准的经费。对不提交课题结题报告或无故延期结题报告3个月以上者,今后将不考虑其课题申请,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中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

超微结构与超快过程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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