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院全体学生:
根据《物理与电子学院“联民”奖励金管理条例》和校院奖励金评选章程,学院决定组织进行2015年度“联民”奖励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本奖励金的范围是物理与电子学院全体在籍学生(大一、研一学生除外),侧重于家庭贫困又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奖金额
本科生12人,1000元/人;研究生8人,1000元/人
三、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研究,愿意为中华民族振兴和国家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力量;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品德良好;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科成绩优秀,班级排名在前30%,高年级同学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4.有良好的动手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并在科学创新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5.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在科学研究、电子设计、创新项目开展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根据评审要求和推荐名额,各申请人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物理与电子学院2015年度“联民”奖励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物理与电子学院2015年度“联民”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物理楼343房间)。
2.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于2015年12月31日前进行审查评议,以投票方式等额确定获奖候选人,并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布获奖候选人名单,听取意见。
3.学院签署意见,将有关材料报送设奖单位。
4.颁奖时间待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科生联系人:邬老师,研究生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36853
联系邮箱:583626907@qq.com(邬);1105823620@qq.com(胡)。
物理与电子学院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