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中南大学物理学院本科生自主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6-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本科生自主实习是一种特殊的实习教学组织形式,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单独前往实习接收单位进行实习。为了确保自主实习教学质量和实习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学院建立严格自主实习的审批制度。根据《中南大学自主实习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121)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实施

1. 自主实习学生按照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自主实习的理由、实习单位的名称、单位简介(包括单位性质、规模、生产产品等)、联系电话、联系人和具体指导人员,并提交盖有公章的实习单位接收函。同时,需要提供实习计划,计划要落实到每天的实习内容。

2. 各专业系及学院指导教师负责学生自主实习申请的审核,重点对学生自主实习单位是否具备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条件和能力、自主实习计划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要素要求及实践能力培养要求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3. 对下列情形的自主实习申请者不予受理:

1) 参加与专业无关的各种培训、宣传实践活动;

2) 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单位的暑期夏令营活动,或参加国(境)外教学科研单位访学一个月以上的情况除外;

3) 未经学校推荐的各种学科竞赛及与专业生产实习无关的各类活动。

4. 专业系及学院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学生应在实习前一个月将申请报告、单位接收函、实习计划一并交年级辅导员,同时签署《中南大学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协议》(附件2),由年级辅导员将自主实习材料进行汇总后交学院教务办。获批的学生方可进行自主实习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一份学生保留,一份带队教师保留,一份学院教务办。

5. 自主实习学生必须参加学院实习前的统一动员和教育,包括实习纪律教育、安全环保教育、保密教育、劳动保护法教育等。

6. 学生认真完成实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服从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双重管理。认真填写实习情况和实习日志,定期与学院指导教师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情况和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二、纪律与考核

1. 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实习单位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2. 学生家长必须学院签订《中南大学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协议》(见附件)

3. 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及时将实习日志、实习报告、个人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鉴定给学院带队教师。

4. 实习结束后,专业系应组织包括带队教师在内的3名教师,依据所在自主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计划,根据实习单位鉴定、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报告、个人实习总结、实习答辩(不少于30分钟)情况,对学生最终实习成绩进行评定

5. 对自主实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实习成绩,并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手册》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违纪处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学院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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