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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物理与电子学院2020年度院级奖励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物电院全体学生及教师:

根据《物理与电子学院院级奖励金管理条例》和各奖励金评选章程,学院决定组织评选2020年度院级奖励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物理学院全体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和在岗教师。

二、评奖项目及金额

康瑄奖励金优秀学生45每人奖励2000元,其中本科生25人(含奖学金、助学金,研究生20人(含奖学金、助学金)。设优秀教师奖1名,每人奖励10000

三、评奖条件

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体育素质测评成绩达70分以上。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拔尖,全学年本科生学业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研究生加权平均绩点3.0以上,在学院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了1篇以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3.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在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励者优先评选。

助学金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由于失业、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收入异常拮据,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及偏远农村,城市低保户子女、城市下岗职工子女、多子女家庭学生,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女生、在学院担任主要干部工作突出者优先。

3.学习成绩及其他要求:

1)奋发向上,努力学习,遵守校规校纪;

2)个人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3)品行端正,热心公益活动;

4)上学年不及格课程数不高于2门。

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献身教育;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2)在教学和科研两方面均作出了显著成绩。

  (3)为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较突出的贡献。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根据评审要求和推荐名额,各申请人于20201218日前,将《物理与电子学院2020年度院级奖励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物理与电子学院2020年度院级奖励金评审汇总表》(家庭情况栏申请奖学金、教师奖的无需填写)及相关佐证材料,本科生及教师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物理楼343房间)郭老师处,研究生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物理楼343房间)胡老师处。本科生及教师电子稿发至2031634877@qq.com,研究生电子稿发至414614776@qq.com(研究生汇总表见年级群在线表格)。

2.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于20201225日前进行审查评议后,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布获奖候选人名单,听取意见。  

3.202012月底将有关材料报送设奖单位。

4.20211月初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并发放相关证书、奖金。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36853

联系邮箱:1113149658@qq.com

 

 

物理与电子学院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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