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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7-04-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院2016-2017年度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范围

(一)先进团支部:在团支部达标工作年度考核中成绩优异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二)雷锋式团支部:符合先进团支部标准,具有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且在学校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符合先进团支部标准,且在共青团重点工作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四)优秀团员:凡校团委在册的共青团员可参加评选。

(五)优秀团干:凡校团委在册的担任团支部支委以上职务(含支委)原则上满一年的团干部,可以参加评选。

(六)优秀专职团干部:凡在各级团组织任期满一年的专职团干部可以参加评选。

(七)十佳大学生:凡校团委在册的有突出表现的大学生团员(不含研究生)可以参加评选。

(八)十佳青年:凡校团委在册的201754日未满40周岁的有突出表现的青年(含本校青年教职工和研究生)可以参加评选。

(九)创新创业优秀团队:二级团组织可以推荐本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加评选。

(十)青年文明号:凡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优秀青年集体或岗位均可以申报。

(十一)青年岗位能手:未满35周岁的本校在岗优秀青年教职工均可申报。

(十二)优秀社团指导教师:我校已登记注册学生社团正式聘任的指导教师,表现突出的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一)创新创业优秀团队、优秀专职团干部在各单位(团队、个人)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结合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最后由校团委审议决定。

(二)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在下达指标范围内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定,院团委报校团委审查批准。

(三)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由分团委(团总支)依据评选条件推荐,报校团委审议评定。

(四)雷锋式团支部由各二级团组织在对各基层团支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从先进团支部中择优推报,校团委将通过考核予以评定。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二级团组织在对各基层团支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从先进团支部中择优推报,校团委将通过考核予以评定。

(六)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由二级团组织依据评选条件推荐,报校团委审议决定。

(七)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由学社联牵头,组织各学生社团推荐,经挂靠单位审核后,报校团委审议决定。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雷锋式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委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学习任务;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

4.在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团内活动多,具有新意;

5.抓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及文明寝室建设,措施得力,有实效;

6.支部能按时交纳团费,能全面掌握团员的情况,解决同学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7.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产生,并要求本支部在团工作的创新性方面表现突出;

8.雷锋式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产生,具有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且在学校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出突出。

(二)优秀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够起表率作用;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所有科目无补考、重修现象;

3.热心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交纳团费,主动协助团支委的工作,认真完成团支委交给的任务;

5.严格遵守校园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7.推荐人数不超过班级所交团费人数的5%

(三)优秀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工作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能够团结广大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工作成绩突出,能发挥骨干带头的作用;

5.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含支委)职务满一年。

6.每个团支部限推荐1人。

(四)优秀专职团干部

1.能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

2.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显著;

3.所在分团委、团总支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较多,影响较大;

4.担任专职团干部一年以上。

(五)十佳大学生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学习、科技创新、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学校中有广泛影响。

3.每个团支部限报1人。

(六)十佳青年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教学、科研、学习、科技创新、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学校中有广泛影响。

3.每个团支部限报1人。

(七)创新创业优秀团队

1.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在科研开发、成果转让方面做出突出成就、取得重大成果或在国家、省市、校内各种创新创业活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2.申报团队成员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成员无违纪现象;

3.申报团员人数需在3人以上,教师团队成员40周岁以下人数应占该团队总人数的50%以上。

(八)青年文明号

1.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措施;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在教学、医疗、科研、管理和产业开发中成绩显著,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发生较大工作差错,没有被群众投诉并确有问题的事情;

4.所在单位团组织机构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九)青年岗位能手

1.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勤奋工作,能优质并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

2.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者,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十)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正确把握学生社团政治方向;

2.热心社团事务,积极指导社团建设与发展,及时审定和指导社团活动;

3.及时了解社团成员思想动态,引导社团成员健康成长;

4.加强对社团骨干的培养,指导好社团换届,确保社团负责人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突出。

四、评选要求

(一)“五四”评优表彰是共青团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团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带动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各团支部要严把评选标准,严格评选、审查程序,候选集体和个人提名须充分酝酿,坚持民主评议,层层选拔的原则,宁缺毋滥。

(三)优秀专职团干、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青年岗位能手、优秀社团指导教师除需填写推荐表格外,需另附不超过1000字的个人申请(推荐)材料,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优秀专职团干原则上每院限推荐一名。

(四)申报雷锋式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团工作进步奖、团工作创新奖、创新创业优秀团队、青年文明号需准备1000字左右的书面申报材料。

(六)各团支部需将有关申请(推荐)材料于41316:00-21:00交到升华公寓12楼活动室,联系电话15116452357,并将各奖项的推荐名单及详细材料的电子版一并拷来。




中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团委

2017年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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